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6-11-07点击:

鄂教高办函〔2016〕14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精神,我厅决定开展2016年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2016年全省拟建设2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建设任务、内容和遴选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和遴选要求按照教高厅函〔2015〕24号执行。此外,结合我省实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性。依托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为基础进行建设,突出专业能力培养的区域特色,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

(二)产业性。坚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在加强协同育人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好基础和前景。

(三)共享性。实验教学平台运行高效、学生受益面广、使用效益好,资源开放共享程度高。

    三、申报及遴选

    按照“简政放权、管评分离”的原则,委托湖北省教育评估院负责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和遴选等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本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单位为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部委属高校及省属本科高校),申报对象为已有的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所高校限报1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纸质材料。①《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七份。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平装,经学校审核后在申请书封面加盖公章。②《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①《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PDF格式(容量不超过10M)电子版。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③学校有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支撑材料的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电子版,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④《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制成CD/DVD光盘一式七套。光盘内电子文件的命名规则为:学校名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称-电子材料类型编号。材料类型编号依次与上述①-④对应。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高校于2016年11月28日—29日交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至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14办公室(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白鹭街青年路56号)。

   四、其他事项

    2016年确定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的,将直接列入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范围。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丁铱,电话:027-87328007。

    省教育评估院联系人:叶勇,电话:027-87325713。

    本文所附附件不再印发纸质版,请各高校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www.hbe.gov.cn)下载。

 

附件:1.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     

      2.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表.doc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