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常虹发表时间:2019-04-04点击:

学院、校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为做好2019年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教学条件保障水平,落实学校“一流本科行动计划(2018-2025)”,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中地大(汉)资实字[2015]03号)和《关于编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2022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中地大(汉)实设处2017[05]号)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点

    1、支持搬迁新校区学院教学实验室恢复重建。统筹新校区建设专项资金、国家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和校内年度实验室建设资金,逐步恢复构建新型专业教学实验室体系。

    2、注重新增专业课和即将参加专业认证的教学实验室建设。根据专业、学科建设实际,及时调整专业实验室布局,确保新增专业及优势专业的实验室建设。

    3、关注跨学科、跨专业、受众面广的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在确保教学实验室基本条件前提下,探索专业教学实验室和研究型实验室相互衔接、课程学习和开放创新能力培养有机融合的实验室建设。

    4、鼓励有一定虚仿开发基础的实验室申报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重塑教育教学形态,大力推进慕课和虚拟仿真实验建设”要求,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为契机,逐年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强调学院与学校共同投入经费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学院统筹各类教育教学经费投入到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中来,在今年项目申报中,学院匹配金额至少占申报项目总经费的20%,支持学院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联合建设实验室。

    2、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2022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实施计划》中年度建设方案进行申报。由于今年采用网上系统申报,所有申购设备信息均已录入信息平台数据库备选,凡未列入5年实验室建设实施计划中的设备购置,系统无法确认申报。

    3、因学校2019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资金减少,各学院控制好申报额度且只能申报1项实体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含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各学院认真填写纸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1份,经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网络填报负责人由学院指定。学校将于5月份组织专家进行网上遴选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由学院领导统一汇报,经专家组综合评议后确定2019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2018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结果也将同时被纳入2019年建设项目的评审中。

    4、项目执行进度要求。为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实验教学急需,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执行周期原则上为1年。为了加强项目的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实验室建设任务,达到预期建设目标,2019年将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实行如下经费执行要求(以形成财务支出为准):

   (1)时间节点要求:8月30日前执行完成当年下拨经费的50%; 10月30日前执行完成当年下拨经费的75%;11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2)根据学校财务要求,届时未完成的资金将全部收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根据执行情况追究相关学院的责任。

   (3)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5、提供立项依据相关资料附件(纸质文档):

   (1)经费预算详细的报价依据。

   (2)新建实验室需履行报批手续,并提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建教学实验室申请报告》、新的实验教学大纲等支撑材料。

   (3)购置单台(件)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必须提供学院专家组的论证和教务处实验教学课程需要的证明材料。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备注: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请通过数字校园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进入到“应用系统集成”模块的“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验室建设项目”模块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4月30日17:00)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常虹、卢立

   联系电话:67885068

   电子邮箱:sbcsgk@cug.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管理科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