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人:杜琳发表时间:2023-10-11点击:

各相关单位:

学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经费来自国家财政贴息贷款,来之不易。为推进项目高效、规范实施,保证高质量完成,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地大学校办发〔2022〕51 号),并结合学校实际,就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满足预期功能需要”为验收标准,坚持“花钱必问效”,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项目按照计划书和购置合同约定执行到位,最大限度发挥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

二、组织实施

学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专项工作组负责项目验收的统筹安排,项目的设备验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项目整体功能验收分组完成,验收工作分工见表1:

1 贴息项目验收工作分工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1

设备验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杜琳 67880782

2

项目整体功能验收

教育教学组

研究生院

郭嘉 67880794

教育教学组

本科生院

王东 67885005

学科平台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力资源部

姜伟 67885171

特大仪器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常虹 67884094

信息化组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曹国宏18827358065

3

监督检查

纪委办公室

屈璐67884080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跟踪项目执行进度、落实项目实施条件,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监督检查。

三、程序及内容

项目验收工作程序及内容包括:

1.项目负责人填报验收表和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计划书和购置合同,确保设备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一致,且设备完好;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后,确保项目“满足预期功能需要”。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验收表》(一式两份)和《承诺书》(一式一份),《验收表》中主要采购内容应至少列出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如实填报项目预期整体功能及相关要求、实际功能描述,并自评达成度。

2.所在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将《验收表》提交给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须组织人员认真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验收表》上签字盖章。

3.学校组织设备验收。项目负责人将采购合同书原件复印件2份、《验收表》2份和《承诺书》1份提交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查验实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合同书和《验收表》一致,将审查通过的项目《验收表》和1份合同书移交给项目整体功能验收负责单位。

4.学校组织整体功能验收。项目整体功能验收负责单位组织3-7名专家查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功能需要,验收方式可采取会议评审、现场查验等方式,验收专家和验收组织单位负责人在《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

5.监督检查。各项目整体功能验收负责单位组织开展验收时,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验收安排报告给学校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安排观察员随机参加验收活动。

6.结果应用。设备验收和整体功能验收通过后,《验收表》用于办理所涉资产入库和拨付项目合同款的依据。

四、相关要求

1.所有参与项目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以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项目验收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将由学校纪委办公室严肃追责问责。

2.原则上项目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任务和项目验收,若有特殊情况,需在截止日期前向实验室与设备处提交情况说明。

3.未按期完成验收且没有特殊情况汇报的项目,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终止项目实施,项目经费收归学校;

2)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评价。

相关附件:

附件1-验收流程图.jpg

附件2-验收表.docx

附件3-验收承诺书.docx

附件4-整体功能验收分组清单




                贴息项目专项工作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代章)

20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