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合理、有序地使用会议室,结合我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由综合信息科负责管理。
二、使用会议室的科室须提前到综合信息科预约登记,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表》,需明确会议室使用开始及结束时间,使用申请人,参会人员、会议主题等,由综合信息科统一安排。
三、使用会议室期间,与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
四、会议室使用完毕后,由使用科室及时整理会议室室内卫生,关好门、窗及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第一时间在《会议室使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与综合信息科办理交接。
五、会议室的使用遵循先全校和全处性会议、后科室性会议,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
六、综合信息科负责定期做好会议室场地及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工作,保障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全处各科室和职工遵照执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