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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6-05-20点击:

    2016年5月16日,学校第八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迎来闭幕式。按大会安排,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处长徐四平向会议汇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学校国有资产概况、管理体制机制、近年加强管理的举措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在报告中,介绍了学校国有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五类,包括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学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学校资产61亿元,负债15亿元,净资产总计4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24亿元。徐四平处长对2008-2015年间的固定资产以及其中的设备类资产的新增和处置情况进行了介绍,特别介绍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现状。

    徐四平处长谈到,2013年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即转变管理观念,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这也是学校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中应遵循的思路。学校于2011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合署办公,并于2014年发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学校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近年来,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各项国有资产办法,学校制订了各类资产的管理操作规程,由此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此外,学校在2015年上半年接受了教育部针对学校国有资产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整改工作;在近年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进行了优化,改革论证制度与方式,实现全口径大型仪器联网共享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全面考核机制;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进一步规范了配置、采购、验收、入账、变动、处置等各项操作,对入库等手续进行了简化,按照教育部与财政部的要求对资产处置进行了备案,开展年度资产清查等。徐四平处长特别强调,今年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将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此次清查将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完善监管系统及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徐四平处长指出,虽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学校国有资产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理顺,针对固定资产产权登记或资产使用应进行归口统一管理;学校应设立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机构,统一对事业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资产监督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教职工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需建立一支具有财务、经济、法律、信息等专业背景的专职管理队伍;需建立与学校人事、财务、科研等各系统之间的数据互通,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需与人事、财务、老干处等单位共同推进退休教职工名下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

    随着财政部、教育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以更好的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