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促进设备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守好实验室安全底线,更好地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反复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优化顶层设计、规范管理、建章立制等方式全方位多举措深化改革。
我校拟成立“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作为校级协调议事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论证、审议学校实验室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及绩效改革等相关工作重大事项。此举将有利于进一步协调优势资源,汇聚各方智慧,提升实验室与设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近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还针对拟出台的系列制度文件面向全校广泛征求意见,并专门组织召开我校实验室安全与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研讨会。12月29日上午,副校长刘杰、部分管理与服务机构及高等研究院负责人参加会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王耀峰处长介绍了成立“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的出发点和相关工作职责,田永常副处长汇报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试行)》《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大型仪器设备资源有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6个制度的出台背景及重点内容,与会领导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充分研讨与交流。
刘杰副校长对推进设备资源绩效管理改革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对相关单位的支持与理解表示感谢,并对下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全面深化绩效改革势在必行,过程管控和激励管理是绩效改革的重点,要与实验室安全追责问责办法相配套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奖励机制,持续探索完善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制度,破立并举、真抓实干,在实践运行中不断调整优化,同时强化政策解读与宣传,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向深处迈进。(通讯员 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