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高办函〔2014〕16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0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及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2014年全省拟建设2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并从中择优推荐9个中心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建设任务、内容和遴选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和遴选要求按照教高厅函﹝2014﹞30号执行。此外,结合我省实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性。依托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为基础进行建设,突出专业能力培养的区域特色,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
(二)产业性。坚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在加强协同育人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好基础和前景。
(三)共享性。实验教学平台运行高效、学生受益面广、使用效益好,资源开放共享程度高。
三、申报及遴选
按照“简政放权、管评分离”的原则,委托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和遴选等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本次国家级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单位为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部委属高校及省属本科高校),申报对象为已有的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所高校可申报1个。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纸质一式7份(附件2),同时报送WORD格式(OFFICE2003版本)及PDF格式(容量不超过10M)电子版。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使用同一申报书及相应电子版。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电子版。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学校有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必须的支撑材料,纸质一式7份。同时报送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电子版。
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平装,经学校审核后在申请书封面加盖公章。所有电子版材料制成CD/DVD光盘一式2套,电子文件的命名规则为:学校名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称-材料类型编号。材料类型编号依次与以上申报材料及要求中1-3对应。另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高校于2014年9月29日至30日提交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至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为方便高校报送材料,省高等教育学会将派专人在省教育厅1208办公室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申报高校同时在湖北高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站(http://gxsb.e21.cn/sfzx/index.php)完成网络申报。
经遴选拟推荐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相关高校,应按照教高厅函〔2014〕30号要求,于10月22日至24日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http://syzx.cers.edu.cn)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2014年确定为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的,将直接列入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范围。
联系人:吴勃,电话:027-87328172,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编:430071。电子邮箱:hbjytgjc@163.com。
本文所附附件不再印发纸质版,请各高校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www.hbe.gov.cn)下载。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