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及相关单位:
2015年学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继续实行项目制管理,实施过程严格按照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批、执行、验收、评估推广等程序进行,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实验装置的研制;
2、科学仪器设备的功能二次开发(包括应用软件);
3、开发或预研究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科学仪器设备或实验方法;
4、实验教学教材及实验指导书的出版。
二、注意事项
1、201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单项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原则上重点项目约占总额度的40%。
2、资助的经费类别:材料费、加工费、样机检测费、查新费、出版费、资料费(严控额度)。
3、有其它配套经费资助的项目优先考虑(配套经费需先到位)。
4、立项期限原则为1-2年,所有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凡有往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未验收结题的个人,原则上不得申请今年立项。
5、2014年通过评审、公示,已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今年执行。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或调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报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审批备案后执行。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人填写新版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或《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网站下载)。
2、各二级单位领导按学校要求组织初审、排序,并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和汇总排序表。申请书和汇总排序表经分管实验室工作的二级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于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3、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分别存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1份,项目申报单位1份,项目负责人1份(用于最后的项目验收)。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虹、许勇
联系电话:67885068
联系地址:行政楼422
电子邮件:sbcsgk@cug.edu.cn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