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做好数据的采集报送工作,按照学校总体布署,现对学校实验室和设备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具体统计内容如下:
一、报送内容
1、表2-6-1《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时点)(附件2)
2、表5-3-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时点)(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由于此次数据采集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请各学院(课部)、校实验教学中心及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认真组织,落实人员,务必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与相关历史数据的一致性。
2、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包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需要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本单位作为实验室档案数据,一份上报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
3、统计表中的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年度9月30时。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课部)、教学实验中心于2015年12月18日之前,按要求将各有关数据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送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勇、常虹
联系电话:67885068
Email:sbcsgk@cug.edu.cn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