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6年教学实验技术队伍进人指标再分配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6-01-14点击:

各学院(课部):

    为了适应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能为学校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提供良好实验条件保障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根据校务会决议,2016年全校补充实验技术人员8名,其中实验教学岗位6人,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实验技术岗位2人,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博士毕业生纳入学校流动编制人员管理,硕士毕业生纳入学校劳动聘用制管理。

    为做好名额再分配和相关评审工作,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将于本学期末组织名额再分配答辩,答辩评审采取学院申报、现场答辩、评审组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课部)于1月19日前填写《实验技术队伍进人指标申请表》上报需求并认真准备答辩(6分钟PPT)内容,答辩顺序以抽签为序,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

    获得名额的单位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人员到岗程序,逾期未完成名额将收回。

 

附:1、实验技术系列基本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系列岗位分为实验教学岗位、实验技术(教学辅助、科研辅助)岗位二类。其基本岗位职责如下:

(1)实验教学岗位:负责实验室的实验(实践)教学工作,承担实验(实践)课程的讲授或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践)活动或参加各类竞赛;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仪器设备维护工作;积极参加实验教学研究工作,更新实验内容和改革实验方法,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技术研究等;

(2)实验技术(教学辅助、科研辅助)岗位: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制订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实验室建设规划等;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维护实验仪器设备,并能熟练排除仪器设备的一般故障;积极进行业务创新,能提出和解决实验室建设中的一般问题;积极开展实验技术、教学辅助、科研辅助工作和研究等。

 2、实验技术岗位应聘条件
   (1)应聘者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热爱实验室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应聘者需符合我校人事处规定的学历、资历、年龄等基础条件要求;

 (3)应聘者必须承诺认真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安心稳定在实验技术岗位上工作,并保证至少工作两个聘期(八年)以上。

 (4)在所聘人员办理到岗手续前,须先与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签订履行岗位职责、稳定工作两个聘期(八年)以上的服务承诺书。

 (5)各用人单位须明确所聘人员的岗位类别(实验教学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安排相应的工作和任务,提供他们施展才华的机会。同时对所聘人员的发展与稳定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

 实验技术队伍进人指标申请表.doc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