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推荐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实管科发表时间:2017-09-26点击: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申报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军事院校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省内本科军事院校申报的实验教学项目优先推荐。其中,部属高校每校可申报2项,其他本科高校(含军事院校)每校可申报1项。

二、申报条件

1.2017年度各高校申报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为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各类别涵盖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符合教高厅〔2017〕4号文要求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验研发技术、开放运行模式、实验教学队伍、实验评价体系、实验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同时,还应坚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在加强协同育人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好基础和前景,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项目的校外互联网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及WORD电子版;

2.《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如有支撑材料一并附上),双面打印平装成册,经学校审核后在申请书封面加盖公章,纸质版共一式5份;

3.《申报表》WORD(OFFICE2003)版本电子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申报表.doc;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通知》。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电子文件封装成一张DVD光盘并贴上标签,封装不下的采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

四、有关事项

1.省教育厅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30项左右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从中择优推荐16项向教育部推荐申报。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和评审遴选有关工作委托湖北省教育评估院负责。

2.教育部有关通知及申报表等材料请各校自行在教育部网站高等教育司栏目下载(链接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945/s7946/201709/t20170912_314251.html);本文不再印发纸质稿。

3.各申报高校请于2017年10月20日将有关申报材料寄送至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评估院联系人:丁丹,马海燕,联系电话:027-87325759;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白鹭街青年路56号。


附件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鄂教高办函〔2017〕9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推荐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