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根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已到期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开展集中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验收时间安排
验收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上午--11月08日上午,共8个单元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 验收组成员组成
验收组成员为各学院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相关专家以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管副处长。
三、 验收形式
各项目负责人用PPT汇报执行情况,汇报内容应按照验收报告内容展开,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其中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在PPT中进行展示,另外必须附上设备(或软件)的演示视频或教学使用图片。
验收专家组现场查阅验收材料,听取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汇报并提问,最后从教学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和实用性5个方面进行评审与打分,形成学校专家组验收意见。验收材料清单见附表2。
评分标准:
(1)教学性(30分):能够贴近教学实际,应用于课堂演示、实验教学等环节;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不同课程的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起到促进作用;实验设备有与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2)科学性(15分):教学仪器设备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20分):教学仪器设备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4)启发性(15分):可直观地对某一理论或现象进行演示、验证;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20分):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低廉、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 验收结果的运用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验收结果将作为后续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对于评分高、效果好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其负责人申报新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将优先考虑。对于验收不合格项目将于半年后重新组织验收,如果再次不合格将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勇
地 点:行政楼422室
电 话:6788506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