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自《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2016-2017学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能够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立项学生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学院也在系统中完善了验收意见,但截止系统关闭时,仍有部分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递交结题申请。为了进一步规范开放基金的管理,防止学校投在实验室开放中的资源浪费,提高开放基金的项目结题率,特通知如下:
一、再次开放《实验室开放与创新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再次开放时间定于5月16日12:00-5月18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纸质或网上验收申请,在之前只递交纸质申请的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申请,未递交任何形式申请的项目,及时完成任务书内容并在系统里填写材料,申请结题。
二、各单位严格督促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结题。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公布所有项目的验收结果,对于总项目结题率低于80%的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不再考虑对该单位第二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立项资助。
三、奖励项目结题率和优秀率高的学院。对于验收时结题率高的学院,或者优秀率高的学院,将在第二年的立项评审中追加资助额度,作为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绩效奖励。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