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我校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共立项26个,批复总金额700万元,经过近一年的运行,各个实验室建设项目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的保障了课程教学和实验项目的开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中地大(汉)资实字[2015]03号),现对26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开展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验收时间安排
验收评审时间预计定为:2019年1月9日--1月1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验收组成员组成
验收组成员为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管副处长及各学院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
三、 验收形式
1、网上提交验收申请:请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进入到《实验室建设项目》模块,在验收管理模块中完成网络版《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提交及验收附件上传。验收材料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8:00---2019年1月6日17:00)
2、验收汇报:各项目负责人用PPT汇报执行情况,汇报内容应按照申报书和验收报告内容展开,汇报时间大约为7分钟。汇报PPT中应有实验室建设的真实场景图,以及购买的仪器设备照片;重点汇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包括实验室的利用情况、实验课开出情况、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教学成果。验收组成员根据汇报内容现场提问,提问时间3分钟。
3、验收评审:验收组成员现场查看验收材料,验收材料汇总(验收后成册)包括:《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网上也可自动生成纸质打印版),《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项目批复意见》,《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计划执行审批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预算申报表,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口设备免税函,设备开箱安装、调试等记录,成果及其他。
四、 验收结果的运用
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结果将作为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对于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综合绩效优良的学院,在2019年申报中优先支持;对于实验室建设综合绩效不突出的学院,应调减支持额度;综合绩效较低的,将不予支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