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中地大(汉)资实字〔2015〕05号)和《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度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汉)实设处〔2018〕02号)文件精神,2018-2019学年度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为231个(含4项创新实验团队项目),为更好实施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特通知相关事项如下:
1.凡得到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均须通过登录 “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syslab.cug.edu.cn),完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的提交。经所依托的实验室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确认后方可执行。该任务书确定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更改任务书的内容,学校将按任务书的内容检查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执行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完成系统中《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日志》的填写工作,此记录将作为验收必备支撑材料使用。
2.系统为任务书提交设置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2019年6月28日,项目实施提倡“早提交,早落实,早实施”的原则,各学院在此期限内尽早自行要求提交及审核时限。
3.凡利用开放基金项目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 在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类奖励及创新学分时也必须作出明确标注。对本基金项目所取得的专利、经济效益等其它成果,必须向依托实验室报告(在结题报告中或单独书面报告)。
4.各学院(课部)、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应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支持、指导、管理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实验室准入制度、仪器操作规程、安全卫生守则等,落实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情况的记录和相关档案的收集。
5.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自行购买相关实验耗材,实验所需耗材请与依托实验室的负责人联系,由实验室统一购置和安排,相关费用待项目验收结题之后统一报账。
联系单位: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鲁群志
联系电话:67880783
电子邮箱:sbcsgk@cug.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