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我校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共立项8个,批复总金额431万元,经过近一年的运行,各个实验室建设项目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的保障了课程教学和实验项目的开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中地大(汉)资实字[2015]03号),现对8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开展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验收时间安排:
验收汇报评审时间预计定为:2021年1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验收组成员组成:
验收组成员为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及相关专家等。
三、 验收形式:
1、网上提交验收申请:请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进入到《实验室建设项目》模块,在验收管理模块中完成网络版《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提交及验收附件上传。验收材料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8:00---2020年12月25日17:00)
2、验收汇报:各项目负责人用PPT汇报执行情况,汇报内容应按照申报书和验收报告内容展开,汇报时间大约为7分钟。汇报PPT中应有实验室建设的真实场景图,以及购买的仪器设备照片;重点汇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包括实验室的利用情况、实验课开出情况、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教学成果。验收组成员根据汇报内容现场提问,提问时间3分钟。
3、验收评审:验收组成员现场查看验收材料,验收材料汇总(验收后成册)包括:《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网上也可自动生成纸质打印版),《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项目批复意见》,《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计划执行审批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预算申报表,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口设备免税函,设备开箱安装、调试等记录,成果及其他。
四、 验收结果的运用:
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结果将作为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对于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综合绩效优良的学院,在2020年申报中优先支持;对于实验室建设综合绩效不突出的学院,调减支持额度;综合绩效较低的,将不予经费支持。
五、其他:
2018年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一并纳入此次验收考核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