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常虹发表时间:2021-04-08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教学条件保障水平,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中地大(汉)资实字[2015]03号),同时响应中央和教育部关于“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坚持将实验室建设资金用到 “刀刃”上,重点解决急需、紧缺实验室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点

1、注重新开专业、新增专业课和即将参加专业认证的教学实验室建设。根据专业、学科建设实际,及时调整专业实验室布局,确保新增专业及优势专业的实验室建设。

2、坚持保基础、保公共、补短板的校内实验室建设基本原则,保证本科教育教学的顺利实施和开展,坚持保障校内公共基础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满足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需求。

32021年教育部即将启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对于校内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查漏补缺”式建设。

4、为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及水平,避免局部实验室功能重复,鼓励构建地质理科、地质工科、文综中心等专业大类公共实验室建设,鼓励交叉融合,提高实验室的开放共享程度,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实验条件保障。

5、鼓励有开发基础的实验室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和加强虚拟实验室建设,打造并形成具有我校地质特色显著、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逐年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强调学院与学校共同投入经费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在项目申报中,学院匹配金额原则上占申报项目总经费的20%,支持学院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联合建设实验室,原则上已经有其他资金资助的项目将不予以考虑。

2、各学院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2022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实施计划》中年度建设方案进行申报。请申报单位通过VPN在校外访问校园内部网进入到《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3、各学院认真填写网络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网络填报负责人由学院指定,实设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遴选及相关评审工作。

4、请项目负责人提供立项依据相关资料附件(电子文档):

1)经费预算详细的报价依据。

2)新建实验室需履行报批手续,需先在系统中完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建教学实验室申请报告》填写、新的实验教学大纲等支撑材料。

3)购置单台(件)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必须提供学院专家组的论证和教务处实验教学课程需要的证明材料;购置单台(件)4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必须通过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的审核论证流程。

5、各学院控制好申报额度且只能申报1项实体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含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420,请各学院于2021412日前将申报人信息报给实验室管理科以便于开通申报权限。(备注: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请通过数字校园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进入到信息门户--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项目”模块进行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常虹

联系电话:67885068

电子邮箱:sbcsgk@cug.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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