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鲁群志发表时间:2021-09-10点击:

各学院: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中地大(汉)资实字【2015】05号),2021-2022学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继续实行项目管理制,为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2021-2022学年度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各学院实验中心为申报单位,面向本科生和低年级硕士研究生。基金申报内容原则上包含综合设计型实验、研究创新型实验或对实验的改进、实用新型发明、设备研制等。基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实验耗材费、制作加工费和少量的小工具成本,不含资料费、打印费、会议费、差旅费、图书、复印费、文章版面等费用。基金分为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

     个人项目:个人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且以学年度为时间单位,经费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往年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立项申请。各申报单位每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数不多于3个。

     团队项目:鼓励以学院内部学科融合组建创新团队,鼓励不同学院、不同年级,本科生与研究生交叉组队。交叉组队的,由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经费不超过20000元。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接受纸质申请表。申报开放基金项目的学生请登录 “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syslab.cug.edu.cn)个人中心进行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17:00。


三、项目流程

    1、初审:初审由各申报单位组织专家,依据立项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法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初选合格后,须中心主任和主管副院长通过“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验室开放与创新”模块予以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汇总表》。该表经主管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复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根据“择优、择特、择强”的资助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已获得学校其它经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资助。对于2019-2020学年度基金项目验收时结题率、优秀率高被评为优秀项目管理单位的材料与化学学院、环境学院、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在立项评审中将追加5000元的资助额度,作为基金项目管理的绩效奖励。

    3、公示及审批:评审结果将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统一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审批结果将逐一下达各申报单位。

    4.考核与验收:

      1)开放基金项目必须在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实验教学日志、项目成果和项目验收报告线上填报提交齐全的前提下才能进入验收阶段。开放基金项目的验收采取线上评审和线下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在线上评审环节,产生推荐优秀项目(约10%的比例)、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在线下集中评审环节,评委听取推荐优秀项目负责人的PPT汇报,评选出年度开放基金优秀项目(约5%的比例)。

      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重在对学生进行实验的意识、思维、技能和素质的训练,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项目验收时除了考察立项申报的目标达到与否,还将重点检查在实验室工作的记录,没有达成立项目标的,应有具体的实验分析和改进方案。

      4)对2020-2021学年度期间资助的四个创新实验团队项目,视项目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淘汰机制,请各团队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建设近一年来的实施情况以及创新点进行PPT汇报,同时我处将择机组织创新实验团队的现场考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实验室管理科

联 系 人:鲁群志

联系电话:67880783

电子邮箱:sbcsgk@cug.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