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2024学年度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鲁群志发表时间:2023-11-21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中地大(汉)资实字〔2015〕05号)和《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度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度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为249个(含4项创新实验团队项目),为更好实施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特通知相关事项如下:

1、凡得到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通过登录“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syslab.cug.edu.cn)个人中心,完成《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的提交。经所依托实验室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执行。该任务书确定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更改任务书的内容,学校将按任务书的内容检查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执行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完成系统中《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日志》的填写工作,此记录将作为验收必备支撑材料使用。

2、项目任务书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逾期没有完成提交任务书的项目视为放弃本学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立项资格。

3、凡利用开放基金项目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在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类奖励及创新学分时也必须作出明确标注。对本基金项目所取得的专利、经济效益、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必须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成果的内容,以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资料。

4、各学院应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支持、指导、管理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实验室准入制度、仪器操作规程、安全卫生守则等,落实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情况的记录和相关档案的收集。

5、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自行购买相关实验耗材,实验所需耗材请与依托实验室的负责人联系,由实验室统一购置和安排,相关费用待项目验收结题之后统一报账。

联系单位:实验室管理科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6788078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