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学校2023年度本科教学实验材料费现已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下拨。为保证有限经费科学合理使用,既能满足教学大纲要求、达到教学实验开出率100%,又能体现合理节约经费的原则,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做好2023年度本科教学实验材料费的申报和执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的教学实验材料费是指用于我校本科生教学的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动手实验所消耗的材料、常规辅助工具等;不包括设备、家具、图书等。
2.申报的预算经费以所开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大纲)、本科生院下达的实验教学任务书为依据,并以近三年实验室实验教学的实际耗材记录为参考,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来进行测算。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本着实事求是、提倡节约的原则认真组织论证测算,根据《2023年度本科教学实验材料费分配批复表》(见附件1),填写《2023年度本科教学实验材料执行计划审批表》(见附件2),并在申报材料上签字盖章,于2023年9月20日之前将附件2纸质版交至我处实验室管理科。
2.申报时请同时提供纸质文档和电子档,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送至我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档发至11014956@qq.com。
三、执行要求:
1.执行时间从通知下发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2.执行报账前,请经办人按照《本科教学实验材料执行计划审批表》的格式列出所报项目内容,并由所属二级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送至我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核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地址:设备楼107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7885067
E-mail:11014956@qq.com
附件1:2023年度本科教学实验材料费分配批复表
附件2:2023年度本科教学实验材料执行计划审批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