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实施学术卓越计划的意见》和《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其细则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0]46号)(附件1)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5-2016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综合效益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总结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经验,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为学校教学科研设备的购置、资金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二、考核范围:单台(套)仪器设备单价≥40万元以上(不含大型软件、服务器集群、中央空调器等)(详见附件2或3必填表);10万元≤仪器设备单价<40万元(属自查,不填附件表格)。
三、自评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2日。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9月9日将参评仪器设备材料发至相关单位(学院),各单位(学院)自行组织完成考核材料填报及初评工作,形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型仪器设备学年度自查报告》(含教学科研成果支撑材料,附件6、8必填表),并于2016年10月21日下午5:00时以前将所有考核材料(附件2或3、附件6、8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设备楼203室,电话:67884094,邮箱:dyb@cug.edu.cn)。
四、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10月下旬。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组织学校相关专家对参评仪器设备进行考核。采取专家组先听取12个参评单位(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学年度自查报告(PPT限时15分钟)的汇报。再分组抽查10万元(含10万)至40万元仪器设备管理与运行情况(不少于20%),40万元(含40万元)仪器设备逐台进行现场考核。最后集中专家组共同探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明确考核不合格的仪器设备限时整改时间。
五、考核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11月上旬。
附件:
1.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学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大型仪器设备[教学类]管理与使用综合效益 2015-2016 学年度工作考核表
3.大型仪器设备[科研类]管理与使用综合效益 2015-2016 学年度工作考核表
4. 大型仪器设备日常管理评价指标
5. 计量认证考核评价指标
6. 2015-2016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二级单位汇总表
7. 2015-2016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综合效益考核参评设备一览表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二○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