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研院、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效益,激发我校实验技术队伍科学仪器或关键部件原创研发动力,持续支撑我校大型仪器设备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孵化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本次孵化项目按照立项、论证、评审、执行、验收的项目制管理模式进行,主要面向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的实验技术队伍及相关机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仪器设备自主创新类:重点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对大型科研仪器进行硬件改造、大型仪器关键部件研发、仪器设备新功能新方法扩展。此类项目突出自主创新,对于单纯的实验方法类研究或简单通过购置成品部件提升仪器设备性能的项目不在此类项目支持范围。
(二)管理服务模式创新类:重点支持基于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探索构建设备集约化开放共享管理的方案及管理模式研究。此类项目突出有组织的大型仪器设备规划建设、开放共享绩效提升,特色优势明显,跨学科、跨单位交叉融合成效显著显著,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仪器设备自主创新类
1.申报条件:
(1)依托我校现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包含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购置的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展设备或关键部件研制,实验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及功能开发,预期能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可推广价值。
(2)项目团队成员专业构成合理,团队中须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专家实际参与。
(3)申请者所依托的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已纳入学校开放共享信息管理平台且有实际运行记录。
(4)优先资助近三年内所开发的装置或新技术支撑了重大成果产出的大型仪器设备及机组人员,如发表了Nature或Science等具有国际影响力论文。
(5)优先资助近三年内在校内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在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考核工作中贡献度高(如报送入选为共享服务成效案例)的大型仪器设备及机组人员。
2.申报方式:申报人填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项目申请书 》(仪器设备自主创新类)(见附件1),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评审。
3.申报经费额度及类别:每项申请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本年度拟资助3-4项、择优立项,实际资助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鼓励所在二级单位配套支持。经费支出类别主要为:材料费、委托业务费(测试费、加工费、查新费、出版费)。
4.项目执行周期:1年。获批项目将在半年后接受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的项目可申请下一年度持续资助,最长资助年限为3年。
5.结题要求:项目完成后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评估论证,验收合格后可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办理验收入库后冲账或者报账手续。
(二)管理服务模式创新类
1.申报条件:
(1)项目依托二级单位进行申请,负责人可以是二级单位相关开放共享工作负责人或者单位指定的平台负责人。
(2)鼓励跨学院、跨平台交叉融合,有多个单位参与的情况下,由牵头单位负责申请。
(3)申请单位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原则上已纳入学校开放共享信息管理平台且已经开展共享服务,由于特殊原因暂未进入校级平台的二级单位需作出时间承诺。
(4)近三年内在校内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在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考核工作中贡献度高(如报送入选为共享服务成效案例)的二级单位优先资助。
2.申报方式:申报人填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项目申请书 》(管理服务模式创新类)(见附件2),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评审。
3.申报经费额度及类别:每申请金额不超过4万元,本年度拟资助2-3项、择优立项,实际资助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鼓励二级单位配套支持。经费类别主要为:材料费、培训费、维修费等,特别说明该项目不含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及设备环境条件改造经费。其中申报的维修费二级单位需承诺至少1:1配套支持,主要用于方案中涉及的可以通过维修恢复仪器设备使用功能的必备设备,用以满足设备梯度建设需要。
4.项目执行周期:自审批之日开始为期1年,不可延期。获批项目将在运行半年后接受学校中期检查或者抽查。
5.结题要求:项目完成后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开放共享服务成效案例等支撑材料,并接受专家评审。执行期满未执行的经费额度将由学校统一收回。
三、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申报起止日期: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5日。
2.联系方式:实验室与设备建设科常老师 联系电话:67884094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