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的通知

发布人:王赟发表时间:2024-09-04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一、2024年上半年集中申购论证有关情况

2024年上半年学校已经开展了一次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工作,共有5项大型仪器设备提交论证申请,经查重评议、审核论证和论证会质询,4项通过论证程序,1项未通过。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4项已通过校务会审定。

二、集中论证须知

1.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是安排预算和购置设备的前置条件,属于集中论证范围内的大型仪器设备,经论证通过纳入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库后,方可用于申报预算或购置。

2.此次集中论证继续坚持提前规划、精准配置、避免浪费、国产优先、交叉补配的原则。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过此次集中论证方式,统一将论证结果报送给经费主管部门、资产管理及设备采购等相关部门,作为预算执行、采购实施和资产入库的依据。

三、集中论证范围

纳入学校2024年资产配置批复计划或已申报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且未论证的单台套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自制设备及软件)。

四、集中论证要求

1.此次集中论证的设备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场地条件、人员配备和安全防护等配套条件方可申请论证。

2.此次论证结论两年内有效,经论证通过设备将纳入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库。

3.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论证:

1)通过购买测试、化验或加工等服务代替购置设备更为经济合理的;

2)学校已有类似仪器设备且年使用机时较低的;

3)不纳入校级及学院(学科)共享实体平台统一管理的。

五、集中论证时间安排

1.请各申购人使用学校信息门户-业务系统-大型仪器共享-购置论证模块,于2024年10月9日24:00前完成申报。

2.各单位应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场地条件、人员配备、现有设备存量和使用机时等客观情况通过大型仪器共享-购置论证模块于2024年10月11日24:00前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设备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论证。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计划于2024年10月中旬组织专家论证会,综合学校设备存量、各单位上年度大仪考核结果等因素,对各单位的申报计划进行集中论证并将相关结果报校务会审议。

六、特别提示:此次申购论证属2024年度最后一次集中论证,系统填报结束之后的项目论证需求将统一纳入2025年度申购论证。

各单位如有需要咨询事项,请联系检测管理科,联系电话:6784761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