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校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和财务处规范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处将于九月上旬对2009年、2010年下达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课部)、校实验教学中心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2009、2010年学校下达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一次自查。对已完成但未验收的项目,通知其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实验室设备处网站下载)交实验室设备处420室,实验室设备处组织验收;对还未完成的项目,请认真检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各学院(课部)、校实验教学中心务必于2010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201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报帐工作。否则,财务处按规定将收回项目余额资金,未完成的报帐款将由各学院(课部)、校实验教学中心自筹经费解决。
各学院(课部)、实验中心将检查情况填报《 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情况表》(见附件),于2011年9月15日以前交实验室管理科421室。
联系电话:67885068或67885062
联系人:王青 卢立
实验室设备处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