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1-10-19点击:

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课部)、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为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和推进实验室开放,强化大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实验室利用率,根据《学校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字【2011】13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11年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申报

    1、2011年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以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课部)、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分别组织学生申报。

    2、申报项目的内容原则上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以学生科技活动类实验项目为主,各学院(课部)和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以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研究性与创新性的实验项目为主。

    3、各申报单位对学生自拟的实验项目应给予一定的指导意见,并可结合学科发展和科研项目,设计一些具有热点和前沿技术、对学生具有吸引力的小型科研及创新研究项目供学生选择,以保证实验项目的可行性和成果水平。

    4、申报基金项目的学生(或团队)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请表》(在实验室设备处网页下载),交相应的组织申报的单位。

二、项目评审

    1、各申报单位组织对学生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法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初选,将初审合格的立项申请表和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汇总表,经主管实验室开放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实验室设备处。

    2、实验室设备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资助的项目和资金额度。

    3、审批结果下达各申报单位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已获得学校其它经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申报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

    2、为了保证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实施效果,每个团队一般不超过3人。

    3、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一年,且以学年度为时间单位。

    4、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常虹、王青

联系电话:67885068

电子邮箱:sbcsgk@cug.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