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类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人:吴妍发表时间:2020-02-18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管理服务人员居家办公的通知》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自2020年2月14日起,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全体职工进入居家办公状态。为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请老师们充分利用微信、QQ、电话等网络平台联系我处工作人员。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类相关业务办理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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