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24年暑假轮休期间工作安排

发布人:江丰伟发表时间:2024-07-09点击:

一、业务办理须知

1.实习装备(用品)借用归还。如需借用实习装备,请于7月15日前办理借用手续,具体详见“关于2024年度暑期实习装备借用工作的提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

2.非招标设备采购合同备案、盖章。集中办理具体时间为7月10-14日和7月24-26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轮休值班安排”。

3.招标采购设备合同审核办理。按既定流程办理,具体详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主页-办事流程-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栏目相关内容。

4.其他业务咨询及办理,可与轮休值班人员进一步确认具体联系方式。


二、轮休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信息如下所示: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表应正式上班后提交综合科进行汇总留存。带班领导须保证24小时手机通信联络畅通。

如有上级来函来文,值班人应及时请示带班领导,做好传阅督办工作;如遇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有关科室负责人、带班领导、分管处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处长和学校总值班室(总值班室电话:67883995,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67883110)。

(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部门正风肃纪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文明廉洁,不得用公款组织娱乐活动,如有涉及婚丧喜庆事宜、出国出境情况等须第一时间向部门分管领导及党支部纪检委员请示报告(报备)。

(三)暑假期间离校外出,处级干部须按照学校《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的通知》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其他人员须按照处内工作要求(科长须向分管处领导请示报告,科员须向科长及分管处领导请示报告)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在综合科进行外出信息登记。

(四)暑假轮休前,各科室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所辖办公室、库房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谨防各类安全事故。离开办公场所前要确保门窗关闭、断水断电。

(五)其他不明事宜,可与综合科进一步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