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推进大学“一流”实验室建设,完善互联网+实验室管理体系
1、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室建设规划(2014-2020)”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十三五’实验室发展规划”要求,继续推进教学实验室和研究实验室的一体化建设。
2、精心组织“两类”示范中心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推进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按照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要求,做好2016年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申报工作,完善信息化实验教学顶层设计工作,建成全校性开放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平台。
3、进一步完善实验室项目管理制。扎实开展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专项”、校内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室开放基金、实验设备维修基金等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与评估工作。修订“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专项”的管理模式,出台《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4、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搭建和完善实验室建设管理五大信息管理模块,年内基本完成实验室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5、优化结构,分类管理,提高实验技术队伍水平。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出台《实验技术队伍岗位设置和考核办法》,完善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
二、加紧构建实验室技术安全体系,保障实验室运行安全
6、推进实验室技术安全体系、管理平台和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提升实验室技术安全整体实力,迎接教育部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
7、全面落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的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制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将实验室安全责任细化到人,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奖惩办法。
8、完成全校各类实验室(重点是科研类实验室)内控安全制度的规范标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改造升级实验室基础设施,重点完成年末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隐患整治。完成全校实验室危化品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三、进一步优化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机制,提高仪器设备采购、使用和管理水平
9、加强仪器设备采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以绩效管理为抓手,规范采购方式的审批,控制设备采购的风险,提升采购计划执行力。
10、按照“学术卓越计划”的要求,改革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管理模式,出台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的新办法, 重点从源头解决重复购置和提高共享率问题。多维度评估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益,公开公示考核结果,奖优罚劣,提高大型仪器利用率。
11、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建成大型仪器设备实时管理平台(CERS项目),迎接教育部专家组验收,实现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验收、管理与操作培训工作, 完成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指南编制工作。
四、落实资产专项检查整改,推进资产监管和使用效益评价工作
12、落实2015年教育部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对照整改工作,根据2014年发布《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工作。
13、全面完成新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综合系统”上线运行,切实简化资产入库、变动和处置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基本完成设备类资产管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固定资产配置与申购、入库变动与处置清查、自助查询一站式服务系统。
14、编辑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白皮书,推进资产使用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出台《家具管理操作流程》、《材料入库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和低值耐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完成学校公务用车使用改革,规范学校公务车辆监督管理。
五、加强理论学习,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服务“双一流”大学建设
15、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建设“学习型”管理与服务部门,坚持“团结和谐、高效廉洁”的部门工作思维,优化部门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16、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始终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技能学习,提升执行力水平。
17、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中约大学”和未来城新校区实验室建设,协助完成学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任务,发挥部门对实验教学、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综合支撑作用。完成学校“十二五”规划的部门总结工作,制定学校“十三五”资产与实验室发展及其相关规划。
18、完成学校年度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