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信息宣传工作水平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05 11:34:32
【发布人】综合信息科

为进一步加大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提高部门知名度、影响力,助力部门文化建设与内涵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就提升部门信息宣传工作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信息宣传工作责任主体。部门全体职工要深刻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党政正职为全处主要责任人,部门副职为分管科室责任人,科(室)长(主任)负责本科(室)信息宣传工作,同时全处落实2名信息宣传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形成统一指挥、职责明晰、主题明确、报道及时的工作模式。

二、做好宣传规划挖掘主题亮点。既要关注即时新闻报道,抢抓宣传时效,也要注重凝练中长期专项工作与专项主题。做好部门年度宣传规划,严格按信息宣传规划时间节点定期进行经验与成效分析总结,全面梳理问题与成果,聚焦亮点、重点与热点题材,深度挖掘信息资源,讲好部门故事。

三、依托信息宣传平台提档升级。依托我校校园媒体官方渠道(校报、新闻网、电视台、广播台、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抖音视频等),在优化本部门网站宣传的基础上,凝聚资源择优推送信息至校级媒体平台及更高宣传平台。

四、细化信息宣传任务量化指标。各科室每年度信息宣传量不少于12篇/次,其中应至少包含2篇经验总结稿件,且推送至校级及以上平台媒体数量不少于2篇/次(以上数据统计除传统媒体报道外,也含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同时鼓励跨科室、跨部门协作宣传,全方位拓宽宣传思路。

五、加强工作培训提升宣传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学习资源和平台,加强部门全体职工信息宣传能力。除动员职工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信息宣传培训外,紧紧围绕部门建设与学校发展为主题,结合个人素材积累、线上资料共享、线下集中研讨等方式,持续促进职工不断提升写作水平与宣传能力。

六、完善信息宣传审核上报流程。部门网站宣传稿件由各分管副职终审;推送至校级媒体的内容由处党政正职终审,其中党务类内容由支部书记终审;推送至校外媒体刊出的内容由分管校领导终审。所有信息宣传内容未经审核授权,不得向外发布。

七、建立信息宣传考核激励机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指标,未达到第四条量化指标的科室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科室;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个人考核指标中,对于在信息宣传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给予评优倾斜与适度奖励。综合信息科负责做好全处信息宣传统计工作。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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