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与职能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发布人】admin
 


 

一、综合信息科

1、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公文的上传下达、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3、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等公文起草。

4、负责档案的管理,分类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5、负责行政印章的使用和登记工作。

6、负责日常各项经费卡使用、保管和日常的财务结算工作。

7、负责会议安排和用车等工作。

8、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食宿安排等工作。

9、负责处内职工人事、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和工会、保密等工作。

10、负责对外和处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处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发布、维护和备份等工作。

12、负责处信息简报的编写及上传工作。

13、负责处内外相关宣传事务。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科

1、协助处领导并参与编制学校教学实验室中长期建设规划的调研和制定。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和验收;组织“中央高校改善基本教学条件设备专项”购置计划的论证、评审以及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2、负责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评估及相关的管理协调工作,促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其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

3、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完善学校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组织实验室的各类检查、评估、评比及考核工作;负责全校实验室基础信息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实验室实验教学日志、岗位日志、实验报告、仪器登记本、仪器维修记录本等编制与发放工作。

4、实施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及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评审、实施和验收。

5、负责组织学校实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及实验技术项目的立项、评审及验收,促进实验技术成果转化和实验仪器设备的自制与研发。

6、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学术活动。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核心期刊的征订与发放工作;鼓励并激励实验室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及著作、专利的发表及申报。

7、协助搭建实验室队伍的科学体系。组织全校实验技术人员的在岗培训、订单式培养工作;协助人事处进行实验室管理队伍人员的考核及评聘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资产管理科

1、贯彻落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2、制定、完善设备类资产(指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不含交通运输设备的资产)管理规定。
3、负责二级单位之间设备类资产的变动审核工作。
4、负责设备类资产的入库验收、实物勘验工作。
5、负责设备类资产的处置审核,实物勘验、组织竞价等工作。
6、负责设备类资产的整体管理规定、流程解释及宣传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设备科

1、贯彻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2、参与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负责采购合同的签约、执行及后续管理工作。

3、负责非招标采购合同审核盖章及登记备案。

4、完成实验室信息统计情况相关报表的报送,为校内各单位提供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信息查询服务。

5、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和学校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做好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全校“合同采购”管理及询价审核备案,“协议供货”采购委托和集中采购工作。

6、办理教学、科研进口仪器设备申报减免税红头文件的出文。

7、负责学校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营养保健和劳保用品标准的制定、审核、发放工作。

8、负责教学实验材料和实习装备的计划、调配、购置、保管、领用、回收、进出账等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要求的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1、实验室化学品、实验气体、样品样本等安全管理。

2、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3、实验室辐射安全管理。

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及处置管理。

5、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6、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7、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安全宣传与安全演练。

8、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

9、接受政府部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0、向相关政府部门上报安全管理信息。

11、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

国土资源部武汉资源环境监督检测中心办公室(资环监测办)

1、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2、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与维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3、负责全校大型仪器技术人员的业务进修、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上机操作培训管理工作。

4、参与全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项目验收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5、落实全校大型仪器管理实施办法,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检查和评价工作。

6、负责维护国土资源部武汉资源环境监督检测中心的资质认定工作。包括计量认证、人员培训、设备年检、标定、换证复查等。

7、参与学校军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

8、完成湖北省大仪办各种报表,奖项申报,先进机组、个人材料的报送。

9、完成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中校内外使用预约、咨询联络与信息反馈。

10、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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