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全校实验室管理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对学校仪器设备尤其是精密与大型仪器设备资产的使用实施监管与绩效考核,负责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条件保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校实验室建设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相关学院和部门编制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实验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实验室工作的发展。
3.组织并实施学校仪器设备资产的计划、配置、调配和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和报备手续。
4.负责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跟踪管理、总结验收和实验技术成果评奖等工作。
5.负责学校实验室和设备耗材资产信息数据库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对仪器设备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包括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耐用)品的账务管理、产权登记与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仪器设备类资产的登记入账、变更异动和资产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审核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方案,管理执行日常教学实验经费。
8.负责管理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与管理工作,协助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9.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批文、报关、免税、提货、商检等工作。
10.负责教学科研与行政办公设备的验收、建账、调拨、报废及处置等工作。
11.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实验材料的分配与审核,以及野外实习装备的采购配置、更新维护与劳保用品的发放。
12.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论证、评价工作,落实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促进学校资源合理利用,不断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13.负责维护国土资源部武汉资源环境监督检测中心的资质认定工作。
14.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室的建制,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开展实验教学与管理的检查与评估。
15.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实验技术人员安全培训,实验室“三废”处置工作。
16.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的宣传和监督工作。
17.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